解释部分:
1.一国商标法管辖一国商标事务,大陆和香港属于不同的法律体系。
2.商标权可以被看做一种物权,即非商标权人不得使用。
3.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的方式:独占许可(只有被许可人可以使用)、排他许可(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均可使用,第三人不得使用)、普通许可(许可人和N个被许可人均可使用)。
4.商标许可合同备案——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,商标许可合同可以不备案,不影响合同效力,只是不能对抗“善意第三人”而已。
解决方案:
一、转让。
转让是一种办法。但是,根据《商标法》规定,外国人和外国企业(包括港澳台)在中国办理商标事务必须通过商标代理机构。同样的,香港公司注册的商标如果转让给大陆公司,也要通过香港的律所或者代理机构。再者,商标权在香港公司名下也不是没有好处。
香港和大陆办理转让的时间都至少是半年。
在不请人草拟转让合同的情况下,香港转让的费用大约是3000元人民币(A商标),大陆的转让费用大约是6000元人民币(ABC商标)。
二、许可(推荐)。
建议LZ急于进淘宝商城。推荐两公司之间签订“独占使用许可合同”或者“排他使用许可合同”,不用到商标局备案。含商标:A(大陆)、B、C。
当然,签订“普通使用许可合同”也可以,但是就怕淘宝的工作人员死心眼!
时间:写份合同以及签字盖章的时间。
费用:打印合同的纸、墨钱,如果请人起草合同的花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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